总统府第一局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掌理法令文告的宣达、文书的撰拟保管、印信的典守、会议记录等事项。置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科长七人,专员三至五人,速记员二人,科员六十人,书记官四十九人,事务员十三人,雇员五十四人。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掌理法令文告的宣达、文书的撰拟保管、印信的典守、会议记录等事项。置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科长七人,专员三至五人,速记员二人,科员六十人,书记官四十九人,事务员十三人,雇员五十四人。
匈奴王号,位次左右贤王和左谷蠡王,而高于左右日逐王、左右温禺鞮王,左右渐将王等,有自己的部土,掌本部兵马人民等事,属官有骨都侯、尸逐骨都侯、日逐、且渠、当户等。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
女官名。宋朝尚书内省置,原名管干仙诏公事,南宋改称。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隶大司农,佐平准令平抑物价。东汉置一人,秩三百石。和帝时改中准丞,以宦者为之。晋复旧称,隶少府。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改染署丞。南齐复旧名。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隋沿置,正九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讨马超于关中,以曹仁行此职,督诸将拒潼关。魏、晋以后,为出镇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权任很重。与安东、安南、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
即东宫、太子宫。南朝梁刘孝威《和皇太子春林晚雨诗》:“明离信养德,能事毕春宫。”(见《艺文类聚二》)唐朝《王建诗五·送振武张尚书》:“迴天转地是将军,扶助春宫上五云。”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一人,具体职掌不详。永乐(1403—1424)初罢。
王女封号名。《后汉书·皇后纪》:“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注:“乡、亭侯视中二千石。”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吏员名。宋初置于州、县,见“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