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总检察厅

总检察厅

官罢名。清末最高检察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大理院民刑案件的检察事宜,并监督各下级检察厅。置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主簿一人,录事四人。


官署名。清末始置,附设于大理院。设厅丞一人,秩正三品,总理院民事与刑事案件中的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监督以下各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六人,秩正五品,分任检察事务。其具体职掌是:对刑事案件,实行搜查处分、提出公诉、实行公诉,并监察判决的执行;对民事和其他案件,则为诉讼当事人及公益代表实行特定事项。主簿一人,秩七品,负责本厅总务工作;录事四人,秩正九品,掌缮写文件,承办总务。北洋政府时期总检察厅与大理院相配设置,独立行使职权。设总检察长一人,监督总检察厅事务;其下设检察官二人以上。其职权与清末时相同。总检察厅的内部组织,依照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公布的《总检察厅办事章程》的规定,设书记处,分设文牍、统计、会计、庶务四科,各科设主任书记官一人。

猜你喜欢

  • 行政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地方政府采行省道县三级制,国民党政权建立后,国民政府废除道的一级,由省直接监督各县。惟新疆地区辽阔,情形特殊,废道不久即将全省分为迪化、伊犁、塔城、阿山、焉耆、阿克苏、喀什、和阗八

  • 南征统军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非常制,南面有征伐之事,则设统军司以领兵马。

  • 快行

    快行,又名快行家,为宋朝宫廷中的吏役,供奔走传达命令之役,皇帝出行时随从执衣服器物。元代也有;蒙古语作“贵由赤”。

  • 经略使司

    官署名。宋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始以右仆射张齐贤为经略使,节度环庆、泾原路及永兴军路兵马。不常置,后渐成为沿边诸路掌军务和治安的长官,常置于陕西、河东、广南等路,往往以经略安抚使为名,其官署称经

  • 和安郎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名,改军器库副使置,为从七品医阶官。医官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军器库副使为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秩均为从七品。

  • 奉舆

    杂任职名。唐置。《唐六典》作奉辇,属尚辇局,掌奉供御舆辇,员额十五人。

  • 大程官

    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三省与枢密院,掌承发诸房文字。金代在尚书省左右司亦有设置。

  • 监御曹给事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监御曹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来大千传》: “(来提)官至监御曹给事,冠军将军,兖州刺史、濮阳侯。”

  • 管勾南京留司御史台事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 教育官练习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之教育培训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变。各省一所,受督抚监督。由提学使选聘本国或外国精通教育之士讲演教育学,教授管理诸法、教育行政、视学制度等。自提学使以下,所有学务职员,每周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