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笔

御笔

文书名。皇帝亲笔所撰。北朝始有此名。《北史·元勰传》: “帝令勰为露布,辞曰: 臣闻露布者,露之耳目,以臣才小,岂足大用。帝曰‘汝亦为才达,但可为之。’及就,尤类帝文,有见者,咸谓御笔。”北宋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宰相蔡京推荐吴敏充馆职,中书侍郎刘正夫以为不可,蔡京乃请皇帝亲书诏旨,特召吴敏上殿,除右司郎官。御笔始盛行。后蔡京患言者议己,每有奏请,皆乞徽宗亲书手诏,称为御笔手诏,违者以违制论。贵戚、近臣亦争相请求御笔,致使徽宗命宦官杨球代书,号称书杨。皇帝亦以此处理政事,上至庙堂政务,下至州县民事,对内平乱,对外和战,皆以御笔处分。三省无所干预,唯奉行而已,缴驳之制遂废。南宋初年废,凡御笔事出于法外者,悉加厘正。高宗绍兴二年(1132),复以御笔行事,但必经三省、枢密院,为有未省,许臣下奏禀、缴驳。

猜你喜欢

  • 六计

    周朝考察官吏的六项标准。《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听,平治;廉,考察。

  • 中小史

    官名。北魏置,为宦官中的低级职务。《魏书·阉官传》: “(刘)思逸少充腐刑,初为中小史,转寺人。久之,除小黄门。”

  • 银青

    即“银青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的省称。“银青”是“银印青绶”的省称。汉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银印青绶,故称光禄大夫为银青光禄大夫,简称“银青”。魏晋以后又有特加金印紫绶的光禄大夫,于是便有了银青光禄大

  • 发敕司

    官署名。北宋通进银台司置,掌接受中书、枢密院所下宣敕,登记后颁下,设发敕官三人,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官署名。宋置,掌承受中书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登记后宣布于下。见《宋史·职官一·进奏院》。

  • 湖官

    官署名。职掌陂湖之利。据《汉书·地理志》,九江郡置有此官。官名,汉朝在湖泊多的郡县置湖官,掌湖泊水产税收等。《汉书·地理志上》:“九江郡……有陂官、湖官。”

  • 外都大官

    即北魏“外都坐大官”的省称。

  • 散令

    官名。北魏置。无具体职掌,常奉命巡察州、镇等地方行政机构。见《魏书·张彝传》。

  • 官当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 军师祭酒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三年(198)曹操置,为司空府僚属。建安十三年曹操为丞相后,改为丞相府僚属。参掌戎律,位在左、右军师之下。晋朝修史为避讳,亦称“军祭酒”、“军谋祭酒”、“军谘祭酒”。官名,东汉末年曹

  • 胥史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置,位在胥长下、胥佐上。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之下,胥佐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