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拆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之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之户部,及南宋临安府皆置。掌宣牒发送之事。
吏员名。宋代置于诸州,掌收发文件。
官署名。北宋前期之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之户部,及南宋临安府皆置。掌宣牒发送之事。
吏员名。宋代置于诸州,掌收发文件。
吏名。一作“循行”。参见“循行”。吏员名。即循行。(1)郡置。《后汉书·百官志》引《汉官》。河南尹有“书佐五十人,修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论衡·程材篇》说:“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一
官名。东汉光禄勋属官左中郎将所主郎官统称,包括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官名,汉置。指左中郎将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掌持戟值班,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
①见“总督”。②官名。太平天国军中与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设。军中所设,共九十五员。为一军指挥官,监军以下悉归节制。以炎、水、木、金、土五字系衔,每字以下又有一至十九之数,自炎一总制至土十九总制依次类
官名。见“刑部照磨”。
爵名。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侯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正三品,炀帝大业三年(60
即“绫锦院使”。
官署名。明朝卫所制度,各卫均置,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官,多为军官世袭之职。掌本卫军队,外卫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留守代理政务。《孟子·告子下》:“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焦循注:“任,薛之同姓小国也。季任,任君季弟也。任君朝会于邻国,季任为之居守其国也。”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宋朝礼部试时设一员,并有同知贡举二、三员,均由侍从近臣、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总称“知举官”。主持本届考试,决定合格举人名次。清朝为会试之监考官,由礼部侍郎充任。总摄考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