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奉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应奉局,总领花石纲。方腊起义后罢。宣和三年(1121)恢复诸应奉局,置应奉司总领,搜罗四方珍异之物,供应宫廷。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应奉局,总领花石纲。方腊起义后罢。宣和三年(1121)恢复诸应奉局,置应奉司总领,搜罗四方珍异之物,供应宫廷。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附于高审厅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项。置检察
对州长官的尊称。《三国志·蜀书·秦宓传》:“贫贱困苦,亦何时可以终身,卞和炫玉以耀世,宜一来,与州尊相见。”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六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六品上。
官名。即王府、州郡所置行参军,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名行参军。官名。隋初,州置行参军,不署曹,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
武官名。三国魏置,秩第五品,臣衢曾任此职。
参见“致仕”。清朝制度,官吏年老,自请退休,皇帝允许的,称自请休致;老不称职,或犯错误,强迫离职的,称勒令休致。
殷朝军队编制名。《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三二八片: “其雉,翌日,王其令右旅众左旅畓见方,不雉众。”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见“旅(2)”。
殷朝诸侯方伯别称。《甲骨续存》卷一第一五○七片: “辛巳卜, 贞, 多君弗言余其㞢于庚, 亡祝,九月。”宗教事务官的合称。商代设置,见于祖庚、祖甲朝的卜辞,如:“辛未王卜
官名。明成祖永乐由南京迁都北京,北京称顺天府,主官为府尹,体制与南京应天府府尹同。清朝因之,置府尹一人,正三品,与古代的京兆尹制度略同。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