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人
官名。周朝置。掌戈矛殳类长兵器制造。《周礼·冬官·考工记》: “庐人为庐器。戈柲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尺。”
官名。周朝置。掌戈矛殳类长兵器制造。《周礼·冬官·考工记》: “庐人为庐器。戈柲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尺。”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
非皇帝所派而聚众屯田的首领。《三国志·魏书·赵俨传》:“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俨復率署等攻之,贼即破灭。”
官名。隋朝内侍省掖庭局置,从九品下,并用宦者。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内侍省掖庭局沿置,四人,从九品下,掌监杂作,典工役。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夏西南都统、昴星嵬名济移书刘昌祚。”嵬名济为人名,时任西南都统,昴星不知何义。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十五记为“夏国南都统、星
官名。北魏置。统中军兵。《魏书·乐陵王传》: “后除 (拓跋思誉) 使持节,本将军,领护匈奴校尉,都督,中军都将。”参见“都将”。
周朝执事官吏通称。《利簋铭》:“锡有事利金。”《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北齐州军府的侍卫队长。见“隋书·百官志中》。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
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局置司,秩从五品,隶异样局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