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惠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太医院,掌修制宫廷所用回回药物,治疗宿卫士及在京城孤寒者。置司卿四员,少卿、司丞各二员。下辖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
官署名。元置,属太医院,秩正三品。掌修制回回药物及和剂,以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始置提举,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定置司卿四人,少卿、司丞各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领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各设大使、副使,掌回回药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太医院,掌修制宫廷所用回回药物,治疗宿卫士及在京城孤寒者。置司卿四员,少卿、司丞各二员。下辖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
官署名。元置,属太医院,秩正三品。掌修制回回药物及和剂,以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始置提举,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定置司卿四人,少卿、司丞各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领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各设大使、副使,掌回回药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协掌服驾。额设二人,给六品衔。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置,设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 八年,加文学直、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 光顺门外,亦置; 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宋置,掌河渠之事。《宋史·河渠志一》载: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十二月诏“以……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
官名。即太子右内率。
官名。即“验封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角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
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 轴、 朱胶等。 宋初属尚书省, 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