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威将军
①官名。三国魏始置。为武官第四品。晋、宋、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南朝宋置为“五威将军”之一,第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为第四品下,二十三年为从四品。②武散官名。金朝始置,以授正五品上武官。元朝改武官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正四品武官,加授。
1、杂号将军名,三国魏始置,为武官四品。晋和南朝宋及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北魏也置。
2、武散官名。金朝始置,用来授予正五品上武官。元朝改为武官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武官正四品,加授。
①官名。三国魏始置。为武官第四品。晋、宋、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南朝宋置为“五威将军”之一,第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为第四品下,二十三年为从四品。②武散官名。金朝始置,以授正五品上武官。元朝改武官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正四品武官,加授。
1、杂号将军名,三国魏始置,为武官四品。晋和南朝宋及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北魏也置。
2、武散官名。金朝始置,用来授予正五品上武官。元朝改为武官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武官正四品,加授。
解去印绶,喻辞官。《后汉书·陈实传》:“以沛相赋敛违法,乃解印绶去,吏人追思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北大王院。掌北院从军之政令。设统军使、副使、都监等职。官署名,辽朝置,掌北院从军之政令。其官有北院统军使、北院副统军使、北院统军都监。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
吏员名。宋代称县中低级吏员为小使,与高级吏员——主吏相对应。参见“编录司”。
宋朝贡院官名。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始以考试官兼任。景德四年(1007),改设专职。掌密封举人试卷卷首之姓名、乡贯。天禧三年(1019)以后,兼用“封弥官”、“封弥卷首官”名。英宗治平四年(1
官名。掌管军队,为全军统帅。辽以太子或亲王统帅军队,设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以大臣统管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清朝以皇帝为海陆军大元帅;民国以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并在总统府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
文书名。特指清朝皇帝出巡时,内阁与皇帝所驻地之间往来传送的应办本章。由内阁满票签处负责办理。发报(递送本章)、到报(批回本章)日期,均预先奏定。此期间各部院折奏事件,均附本报往来传送。
官署名。宋初三司置,掌下卸、搬运纲船所运物品,领厢兵装卸军五指挥,设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时拨隶司农寺。
官名,汉于边郡置兵马掾,掌兵事。有时兵马掾和兵曹掾同时置。兵马掾位居兵曹掾之下。《后汉书·独行列传·刘茂》:“兵马掾严授虑有伏兵,苦谏止,不听。”郡分职吏名。东汉置,《后汉书·独行·刘茂传》记渔阳有兵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修建道路和看守桥梁;多置于险阻处或交通要道。如武都西部道桥掾,蜀郡南部道桥掾等,均见于汉碑或《水经注》。晋置,但下属郡县而属司空府。官名。西晋始置,为司空的属官,南朝宋沿置。
见“鸿胪丞”。官名。为鸿胪寺卿的佐官(助手),详见“鸿胪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