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金牌
见“牌符”。
见“牌符”。
官署名。①明清户部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赍、禄秩之经费。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称支科
官署名。宋朝置,隶太府寺,掌收购药材,以供修合汤药出售。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茶正”。清内务府所属御茶、膳房设有此官。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设令、丞为长贰,下设宫教博士等。
即“枢密院副都承旨”。
官名。辽北面官。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南院大王。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从四品,简任。掌领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官。
臣下向君王进言或上书,也是一种公文程式,即奏本。清朝根据官员言事内容及章疏形式不同,又有奏片、奏书、奏本、奏折、奏帖、奏疏等名称。详各条。臣向君进言上书贡献财物称“奏”。《史记·萧相国世家》:“主宗庙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导洛水入汴河,置导洛通汴司,设都大提举总领其事。三年,改汴河堤岸司,仍设都大提举。八年,令隶都水监。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