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署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官名① 三国魏内侍官,以宦者充任。《三国志·曹爽传》:“又以黄门张当为都监,专共交通,看察至尊,候伺神器,离间二宫,伤害骨肉。”② 唐朝中叶以后监军宦官。时调数道兵马会战,常置都统或都都统为其最高统帅
官名。西域乌垒等国置,员一人,佩汉王朝印绶。官名,西汉时西域乌垒置,掌城防等军事。《汉书·西域传·乌垒》:“乌垒,户百一十,口千二百,胜兵三百人。城都尉、译长各一人。”
宋朝宝章阁省称。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置,主医药之事。《三国志·魏书·华佗传》记沛“督邮徐毅得病,佗往省之。毅谓佗曰:昨使医曹吏(当作史)刘租缄胃管讫,便苦咳嗽,欲卧不安。”时在东汉之末。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东宫饮膳,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署,隶内宰司。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复为典膳署,隶家令司。置令、丞各二员。文宗天历二年(1329)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
侍中、给事黄门事郎的别称。《魏书·王慧龙传》: “时政归门下,世谓侍中、黄门为小宰相。”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官名。明初内府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皆置。见“左司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