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平政院评事

平政院评事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员额十五人,分在三庭办事。参见“平政院”。

猜你喜欢

  • 守从事

    州分职吏名。晋代置于诸州,见《晋书·职官志》。北齐司州亦置,见《隋书·百官志中》。

  • 钟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乐钟演奏《仪礼·大射》: “奏《陔》。宾所执脯,以赐钟人于门内霤,遂出。”郑玄注: “钟人以钟鼓奏《陔》、《夏》,赐之脯,明虽醉志礼不忘乐。”

  • 制国用使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为国用司长官,以宰相兼任,总管国家财政。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开禧三年(1207)废。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为制国用使司长官,以中书平章政

  • 安置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 户部使司判官

    官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判官”。户部使司官员,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

  • 综察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宣统三年(1911)设。掌察核各军队学堂、局、厂等正杂用费、建筑购办以及军需司经理之各项用款。置科长、科员、录事。

  • 三等通译官

    见“通译官”。

  • 官照

    捐官之执照。清制,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由吏部发一执照,以为凭证。亦称“部照”。

  • 储蓄银行总办

    官名。清末大清银行内所附储蓄银行主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定额一人,由大清银行执事中奏派。掌理全行事务。

  • 中黄令

    官名。南朝梁置,有丞。西晋有中黄藏、左藏、右藏令,管理金帛库藏,皆属少府。东晋以后不置。至梁始置此职,属少府卿,左、右藏令则属太府卿。陈沿置。隋则沿北齐制,称黄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