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掌祭祀祈祷的官。《汉书·郊祀志上》;“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最低一等者,开除公职人员之列,不再留用。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封府置,左、右各一员,为军巡使副职。后陪都河南府、应天府、大名府亦置,为军巡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哲宗元祐(1086—1093)中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九品。
即“八座”。
治理市政的处所。《周礼·地官·司市》:“上旌于思次以令市。注:“思次,若今市亭也。”
尚书八座的别称。指尚书令、尚书仆射及列曹尚书。参见“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