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官名。西周置。掌理音律。《国语·周语上》:“瞽帅音官以风土。”韦昭注: “音官,乐官。风土,以音律省土风风气和则土气养也。”
西周时公卿采邑内的属官,指大夫士及邑宰。《尚书·周书·立政》“大都小伯”。孔颖达疏:“谓公卿都邑之内大夫士及邑宰之属。”
连率即郡太守,其副贰为郡丞或长吏。《后汉书·景丹传》:“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有干事称,迁朔调连率副贰。”
东宫医官名。北齐、隋、唐置,员四人。隶太子药藏局。太子有疾,侍医诊候议方。北齐七品,隋、唐从七品上。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建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十二年,并入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设左、右寺正各一人,分掌左、右二寺事务,秩正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满洲、汉军、汉各一人。乾隆十七年(1752)改为左、右寺丞。
参见“护乌丸校尉”。
官名。东汉灵帝末由吏曹尚书改名,掌选任官吏,秩六百石,隶尚书台。魏、晋改名吏部尚书。北魏前期或置选部尚书,或置吏部尚书,孝文帝时定置吏部尚书。参见“吏部尚书”。官名,汉灵帝置,为选部长官,掌选举官吏事
见“小匠师下大夫”。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