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即量才授官。宋朝分选人注拟差遣窠阙为十等,每等为一选。第一选为两府司录,次赤令、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少尹,顺次至第十选,为中下县、下县簿尉。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医人员之补任、考核,负责官兵、学生之身体检查,办理因公致疾之抚恤,并收存药料、药具等。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佐苑丞掌各园庭看守值宿、陈设器皿之事。初名“副催总”、“副总领”。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额设十七人,二人食九品俸,余七、八、九品不等。
即“辛者库”。
满语官名。汉译为“长史”。清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各府置。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秩从三品。
官名。西汉属詹事。东汉改属太子少傅,秩四百石,员一人,主太子宫车马。三国时魏沿置,官七品。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降为从九品上。官名。西汉有太子厩长、丞,属詹事;后
汉朝官府假日不治事之谓。《汉书·薛宣传》:“及日至休吏。”颜师古注: “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
外出求官;做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长卿久宦游不遂。”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太仆寺为司仆寺,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太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正三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之禁。皆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饰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