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于陕西察罕脑儿,掌该处粮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食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宋代置,掌管旗帜,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选用健壮军士充任。明代属旗手卫,专门执掌金鼓旗帜,随皇帝车驾出入,并守卫四门。官名。明设此官,掌金鼓、旗帜和随驾出入等。《明史·职官五·旗手卫》:“帅力士随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收纳皮革、筋角以供作坊使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军器监。宋军器监所属机构。掌收皮革、筋角,以供作坊制造军器等物。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525) 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 秩第十二班。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参领”。
官名。见“三司使”。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监狱、警察、习艺所罪犯名册、衣粮费用,编纂牢狱规则、统计书表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各省监狱、警察、
官署名。省称牧师苑、牧师官。主牧养繁殖军马。西汉于河西六郡置牧师苑三十六所,养军马三十万匹。据《汉书·地理志》,北地郁郅县置此官。边郡六牧师令各三丞,皆属太仆。东汉省,唯汉阳有流马苑,以羽林郎监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