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局
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俗称局子,掌警巡捕盗,维护社会治安等。
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俗称局子,掌警巡捕盗,维护社会治安等。
官名。辽北面官。掌四方钱铁之冶。太宗时置。
官名。清末典礼院副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佐掌院大学士总理院务。
官署名。辽朝置。掌辅导诸王学习经史,收藏管理诸王府典籍等事。设教授、伴读等职。
官名。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长官。掌署事。明朝设一人,从六品。清朝设二人,满、汉各一人。初制,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1659)改六品,康熙六年(1667)升五品,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
官名。西汉末隗嚣曾置,时有明威将军王遵。西晋、南朝齐、梁、陈及北魏、北齐、北周皆置为杂号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第十三班,大通三年(529)移入轻车将军班中; 陈五品,
官名。隋代京师之市置四十肆长,掌交易之市,属廪市署管辖。
教育厅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各掌有关专门事务。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九月九日教育部公布《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规定各省教育厅应设立推行注音符号委员会。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三月二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右护卫改为金吾右卫,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 下辖千户所。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参见“典仪”。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纂定四政律例,审订章程合同,核议条陈及提议交议决议各项事件。置左、右参议各一人掌厅事,并设佥事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小京官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