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边镇守使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置川边镇抚使,以四川都督兼任,次年六月改为川边经略使,旋加兼领川边都督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裁川边经略使兼领都督事,改设川边镇守使,受四川都督节制。川边镇守使相当于省区行政长官兼民政长。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一月设川边道尹,隶属于川边镇守使。川边特别区财政厅隶属于财政部,厅长初由镇守使兼任,设川边道以后,改由道员兼任。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置川边镇抚使,以四川都督兼任,次年六月改为川边经略使,旋加兼领川边都督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裁川边经略使兼领都督事,改设川边镇守使,受四川都督节制。川边镇守使相当于省区行政长官兼民政长。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一月设川边道尹,隶属于川边镇守使。川边特别区财政厅隶属于财政部,厅长初由镇守使兼任,设川边道以后,改由道员兼任。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长官,总领诸房公事。后用枢密院吏递迁。神宗熙宁三年(1070)复用士人充任。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五品,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阶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西京作坊使,东、西染院使,礼宾使置,为正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 改昭勇将军而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三品之封赠。三十二年
满语官名。汉译为“御前大臣”。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三国志·朱据传》: “(孙权)追思吕蒙,张温以为据才兼文武,可以继之,由是拜建义校尉,领兵屯湖熟。”官名,三国吴置,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掌领兵作战或驻守。《三国志·吴书·朱据传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科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仍加“南京”二字,遂成定制。设官给事中一人,品
辽行政区划。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上京道、南京道,并改旧南京道为东京道。统和二十五年(公元1007年)置中京道,合称五京道。(1)上京道,治所在上京临潢府(今辽宁省巴林左旗东南波罗城),辖临潢府及
选举制度。明朝荐举科目。洪武六年(1373)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由地方官吏察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其后复科举,此法并行不废,但渐衰,徒有其名而已。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 (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右军巡使分掌本府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此官。掌京城争斗。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