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部
1、屯垦编制单位机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
2、屯田部的省称,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
1、屯垦编制单位机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
2、屯田部的省称,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八品上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唯蕃官蕃兵仍授,余者并罢。官名,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上授宣节校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代武散官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总领行在行军诸宫之政令。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宫官。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的政令。设官有契丹行宫都部署、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契丹行宫副部署、契丹行宫判官。
官名。隋唐行台尚书省置,隋朝一员,视正三品,掌同兵部尚书,兼吏部、礼部。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一员,正四品,兼掌吏部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一员,从四品,兼掌吏部、礼部事; 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
元朝官署名。隶云南行省,治者线 (今泰国清盛)。泰定帝泰定四年(1327),因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惠宗至正二年(1342),并入八百宣慰司。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初名尚工。唐改置为尚功。掌督宫服缝制、珍宝钱货、锦彩缣帛、支度衣食诸事。设尚功二人,下设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各分置司、典、掌以掌其事。宋、金置而不称局。明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协助局长管各局事。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
爵名。为西汉武功爵第十级。武帝时以军国财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自第七级千夫以上即可亨受免役优待。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的第十级,用以奖赏军功或犯人赎罪。《汉书·食货志下》:“有司请令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农业改良;二、农业试验场;三、蚕丝业改良和检查;四、地方水利耕地整理;五、天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帘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高下去取。若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属关系,则应避嫌,将试卷转别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亦行此法。
参见“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