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膳正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总领为长官。乾隆十五年(1750),改饭房为外膳房。二十四年,改总领为尚茶正、尚膳正。尚膳正,额三人,正四品,主管膳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职,东陵、西陵,以及关外诸陵均设,四、五品不等。
官名,清置,掌宫廷筵宴,属茶膳房。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总领为长官。乾隆十五年(1750),改饭房为外膳房。二十四年,改总领为尚茶正、尚膳正。尚膳正,额三人,正四品,主管膳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职,东陵、西陵,以及关外诸陵均设,四、五品不等。
官名,清置,掌宫廷筵宴,属茶膳房。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凡京司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给庶仆:六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二人。”开元中准钱发给, 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
官名。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始置勋府庶子,厢别六百人,掌宿卫。北周因其制置左右庶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非皇帝所御门閤之禁。并服金涂甲,左执獬豸
榜是科举考试后揭示名次的布告。清制称举人为乙榜,进士为甲榜。因而对于由举人而中进士者, 俗称两榜。
即“东平兵马指挥司”。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五人:楚雄、平彝、新平、蒙化厅
官名。 西魏, 北周冬官府工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署名。宋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始以右仆射张齐贤为经略使,节度环庆、泾原路及永兴军路兵马。不常置,后渐成为沿边诸路掌军务和治安的长官,常置于陕西、河东、广南等路,往往以经略安抚使为名,其官署称经
官名。五代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
档案名。清朝军机处之档册,专记皇帝特降之谕。清制,皇帝的命令,通称谕旨。然“谕”与“旨”亦有所别,凡因臣下奏请而发者称“旨”; 凡不因奏请而特降者称“谕”。
官制用语。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清制,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清制,管理有过失,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吏部官员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