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都兵郎
即“都兵郎”。
即“都兵郎”。
即“南大王院”。
官名。同“常任”。西周置。执政大臣。《尚书·周官·立政》: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孔颖达疏: “任人,则前经所云‘常任’,元卿也。”官制用语,即保任某人为官吏。《史记·汲郑列传·郑当时》:“(郑
官署名。简称织染局。明朝分置于各府州,通计二十二处。各置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府织染局大使从九品,副使未入流。州织染局大使亦未入流。掌造各种织物,以供皇室官府之用。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其高爵得补吏、免役。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至此以上,可享受免役优待。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相当于秦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主官,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正四品。明朝各所置一人。初称“正理问”,正四品,后改从六品。清沿明制,为从六品。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州判、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算历科,司其事者员额八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列为十雄将军之一,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北齐用以褒赏军功勋臣,无职事,七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吏名。据《清朝文献通考·职官考》记载,贵州省有府属长官司吏目四人。参见“吏目”。
官名。晋代设置,见“行参军”。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一零记明嘉靖时, 吴廷举以右都御史改南京工部尚书,肯辞, “且引白居易、张詠诗, 语多诙谐, 中复用‘呜呼’字。帝怒, 以廷举怨望, 无人臣礼,勒致仕。”清制则对年老有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