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铸钱监”。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在河渠之地,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
汉代官吏秩禄等级,凡丞相、太师、太保等皆为万石,实得月俸三百五十斛,一岁四千二百斛。实际发放时往往折合为钱,或钱谷兼发。1、禄秩级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师古曰: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三百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1、泛指侍从皇帝皇后左右的官员。《汉书·外戚传·霍皇后传》:“皇后舆驾侍从甚盛,赏赐官署以万计。”2、宋朝称翰林学士、给事中、六尚书、侍郎为侍从;中书舍人、左右史以下为小侍从;外官带诸阁学士待制名号的
即“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兵站总监”。
即“都麴使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祭祀太社的有关事务。下设司社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顺治十七年(1660)设于礼仪院,共四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掌仪司。三十七年增设一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