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盗
官名。同“害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
官名。同“害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
官署名。元置,属宣徽院,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职务未详。低于*掌率,高于*尽管。又曾置“京畿统管”,专治天京内政事。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李春发曾以忠诚二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田赋。参看“伯克”条。
官名。户部仓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司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省,寻置承务郎,其职相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员外郎、司储
①官名。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具体名称不一,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郡府有主记室史,县府有记室史,皆主文书表报。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记室督、记室参军、中记室参军等名目
官署名。金朝置。秩正三品。文宗至顺二年(1331),罢官相府与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置,孝昭功万户都总使司,旋独立。置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同知、副总管各二员。辖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设知院、同知院各一人,掌閤门祗候以上诸司使副磨勘、注授差遣之事。省枢密院六十余项事务归此院。元丰五年(1080)大改官制,改为尚书右选。官署名。见“审官院”。
使职名。即丽正殿修书使,唐玄宗开元七年(719)置。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