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判官
官名。亦称院判。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从六品。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二员,后定为正五品。俱位同佥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下、典簿上。
官名。亦称宣徽院院判,金元置,属宣徽院。金制宣徽判官秩从六品;元制院判二人,秩正五品。
官名。亦称院判。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从六品。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二员,后定为正五品。俱位同佥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下、典簿上。
官名。亦称宣徽院院判,金元置,属宣徽院。金制宣徽判官秩从六品;元制院判二人,秩正五品。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主管市场交易。汉朝大城市均置市长,然长安两市,一市置长,一市置令。长安市令属京兆尹。南北朝或置。唐、五代因之,职掌略同。唐朝府、州、县皆设市,以市令主之,另置丞、佐、史、帅等。员额
官名。宋仁宗庆历三年 (1043)始置,以员外郎及太常博士充任,仍理本等资序,不得差出,任满三年,令三司保明议升陟。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供使役驯养野兽及守护王宫。《周礼·秋官》:“貉隶,百有二十人”,“掌役服不氏而养兽而教扰之,掌与兽言。其守王宫者,与其守厉禁者,如蛮隶之事。”官名。周设此官,负责
官库名。清置,见“珍羞署署正、署丞”。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西突厥处罗可汗置。与阎洪达等官评议国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礼仪等事。官署名。辽置,属北面朝官,掌礼仪。设敌烈麻都、总知朝廷礼仪、总礼仪事等官。
尚书省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合称。两晋以来置尚书都令史八人,佐尚书左、右丞监督诸曹尚书、尚书郎。权任虽重,用人常轻。南朝梁置五都令史分监诸曹,武帝天监九年(510) 诏: “尚书五都,职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金石录》二○《彭祈碑阴》有车曹史,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
详“太医院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