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厅厅丞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判厅。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判厅。
官名。即三公官署下属官员。三府东汉指司徒、司空、太尉之府。三府即三公府,其长官分别为太尉、司徒、司空。公下是长史,类似今天的办公室主任,再下就是“掾”,即各曹的办事官员,其官俸比四百石或比三百石(见《
官名统称。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仿唐制置亲卫、勋卫、翊卫等三卫官,以三卫郎 (后改三卫侍郎)一人为长官,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其下分置三卫博士、三卫主簿,亲卫、勋卫、翊卫郎及中郎。皆以贤德、勋戚
官名。匈奴、西域乌孙国皆置。见《汉书·西域传》、《匈奴传》。官名,汉时匈奴和乌孙国等置,掌军政兵事。《汉书·匈奴传上》:“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汉书·
强行削除官吏禄阶或没收其家财。
官名。东汉始置,为尚书台佐贰官,居尚书右丞上,秩四百石。总领尚书台庶务,主管吏民章奏及台内小吏。魏、晋、南朝为尚书省佐官,位次尚书,与右丞共掌尚书都省庶务,率诸都令史监督稽核诸尚书曹、郎曹政务,督录近
见“西川行枢密院”。
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为都尉,至天兴 (1232—1234) 初年设十三都尉(一说十五都尉),秩四品,以曾掌元帅者充任,与元帅府、行枢
将军名号。东汉初置。光武帝时有汉忠将军王常,见《后汉书·王常传》。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汉忠将军王常为横野大将军。”
官名。(1)田曹参军。南齐都督府置此职,见《南齐书·百官志》。北魏亦置,《魏书·谷浑传》记谷颍为青州征东大将军广陵王羽府田曹参军。《魏书·官氏志》记永平二年(公元509年)因高肇奏省此职。北魏末复置。
宋制,称监司者为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诸司。依《职制令》规定,“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具平反冤讼,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按劾奸赃以闻。”“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量地远近,更互分定,岁终巡遍,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