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儿赤
即“博尔赤”。
即“博尔赤”。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山林之吏。《左传·昭公二十年》: “山林之木,衡鹿守之。”衡通林。鹿通麓。《说文解字》卷六: “鹿,守山林吏也。”官名。周设此官,掌守山林。《左传·昭会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
官名。汉朝太仆所统车府令副贰,置一员。三国为九品。东晋、南朝皆置,隶尚书省驾部,梁、陈为车府署次官。北魏亦置。北齐、隋、唐、宋,皆为太仆寺车府署次官,隋朝置二员,从九品下,唐朝置一员,正九品下; 宋朝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殷虚书契续编》卷三第二二片: “癸酉卜, 贞, 乎 (呼) 多寇伐方”。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左丞。
官名。宋哲宗绍圣元年 (1094)置,掌行免役、义仓之法。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户部提举管干官。
官名。西汉武帝置,持节统领羌族事务。东汉初罢。建武九年(后33),复以牛邯为护羌校尉。后或省或置。章帝以后遂为常制。秩比二千石,有长史、司马二人,多以边郡太守、都尉转任。除监护内附羌人各部落外,亦常将
官署名。乙室部为契丹遥辇氏八部之一。辽太宗会同元年 (938)改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在朝设乙室王府以主乙室部族之事。官署名,为乙室王的办事机关,掌管乙室部族的事务。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改乙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官名。秦及西汉初属中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后更属执金吾。又,边郡、属国都尉及西域都护皆置之,为武职。西汉置,为领兵的武官,位在都尉下。将军、中尉(即执金吾)、属国都尉、西域都护都设此官。《汉书·
见“承宣布政使司”。官署名。明清设置,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见“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