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属寺少令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次官。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次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顺治十七年(1660)设于礼仪院,共四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掌仪司。三十七年增设一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俎官。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清制,官员初任, 多系署职,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规定:“署职各官,历俸二年,果有实政,该督抚具题,吏部覆准,方与各官较俸升转。”署职年限照上述规定为二年,间有延长和缩短。王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王宫马厩政令的长官。《左传·昭公六年》: “令尹子荡师伐吴”,“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楚官名亦有“宫厩尹”。官名。春秋时楚国设此官,位次于令尹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
官名。三国魏置。《鲍捐神坐》:“魏故符节仆射鲍捐之神坐。”(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之六)。官名,三国魏置,掌符节。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之六《鲍捐神坐》:“魏故符节仆射鲍捐之神坐。
杂任职名。唐置,见“屯主”。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官。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调节核定乡遂公邑有关土地之各项赋税及力役之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役上士,正三命;司役中土,正二命。《隋书·食货志》说:“司役掌力役之政令。凡
① 亦称内命,皇帝直接发自禁中的诏令。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738)置翰林学士及学士院,专掌草拟重要诏书之事,不经中书门下两省,亦不加盖皇帝玺印。宪宗元和 (806—820) 初,方置“书诏印”,由翰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主管田赋改征实物后的行政事务。它一方面办理原由财政部主办的土地陈报,一方面则与地政署举办各种地税(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在各省市县设有田赋管理处办理此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