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守制

守制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者,亦同。为人后者,其生父母死,则治丧,不计闰,扣足一年为满。养子为所养父母,孙为生祖母治丧亦同。终制,则起复。清朝满、蒙京官守制,百日后可赴原任衙署办事,但不参与朝会、祭祀,期满起复; 外官员守制则回旗,百日后于原衙门行走,朝会、祭祀不与,期满起复。汉官、汉军用汉缺者,则回籍或回旗,期满起复。

猜你喜欢

  • 百工监副监

    官名。隋朝行台省百工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唐朝将作监百工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 殿中

    ① “殿中尚书”、“副中郎”简名。②南朝陈王国官名,九品。③辽朝殿中司属官。属南面朝官。官名。辽置,为殿中司的主官。见“殿中司”。

  • 司驭正卿

    官名。即太仆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卿。

  • 医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海军卫生防疫,疗病治伤,筹备药料,以及海军医务人员开补升调、教育。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军医五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

  • 司礼少卿

    官名。即太常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常少卿。

  • 太子三校

    官名合称。南朝宋初以称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齐、梁、陈沿置。梁位七班; 陈六品,秩千石。亦称“东宫三校”。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五品下。

  • 京师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

  • 鱼袋

    官员服饰。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定制,五品以上官随身佩鱼符,以明贵贱,应征召。其制左二右一,太子用玉,亲王用金,百官用铜,皆题姓名于符,并以袋盛之,故谓鱼袋。咸亨三年(672)规定,三品以上其袋饰以

  • 小司土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佐司土中大夫、小司土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土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 行在吏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于北京置。为行在六部之一,置官如六部之制。因明成祖朱棣本人常驻北京,故行在六部已行使六部职能。十八年定都北京,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