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奉天府之职官。光绪二年(1876),改理事通判设。一人,正五品。分理地方事宜,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员额一人,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
“同中书门下三品”省称。
西周时称防守商旧都“三亳”的官、驻守边境险要地方的官及边境服属于周的部族君长为封疆官,分别称为“三亳尹”、“阪尹”、“夷微卢烝”,详见各条。
官署名。简称湖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仓科、金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国子监,教坊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
官署名。明朝置,隶户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收存浙江、江西、湖广、山西、四川等布政司及南直隶各府州岁解丝绢、毛皮等物。嘉靖中 (1522—1566) 革。官库名。明置,掌浙江、四川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亦作宗师上士。掌管宗室事务,多任用宗室子弟。《周书·宇文孝伯传》: “武成元年 (559),拜 (宇文孝伯) 宗师上士,时年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五品武阶官。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正五品。
官署名。南朝梁设,为东宫安置文学侍臣之所。参见《梁书·殷芸传》。
即“法依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