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臣
邪恶不正、净干坏事之臣。《后汉书·梁统传论》:“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邪恶不正、净干坏事之臣。《后汉书·梁统传论》:“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六品。
官名。参见“吏科左给事中”。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仍置司太原,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或镇守。行,代行。《三国志·魏书·曹仁传》:“苏伯、田银反,以仁行骁骑将军,都督七军讨银等。”
元朝官署名。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掌奔不(又译倴不思,今四川理塘西)地区军民政务。置招讨使、经历、镇抚各一员。
官署名。清朝工部都水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满、汉各二人管理,每年一更代。掌理销算皇帝巡幸所经之处整理道路、桥梁、营址等项皇差费用之事。清代工部都水清吏司所属机构。
①清初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之合称。后金天聪十年(1636)三月,改文馆设。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辑史书,纂修实录,撰拟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祭文,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掌炭下士二人,掌征收灰物、炭物于山泽之农。北周置掌炭中士,正二命;掌炭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名。由贵族家庭中保育人员的称谓发展而来。《礼记·内则》讲到保育孺子,必须从“诸母”和“可者”中选出“子师”、“慈母”、“保母”来负责。所谓“可者”就是“阿”,“阿”从“可”声,“可”“阿”同音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