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子
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清制,王、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
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清制,王、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
见“銮仪使”。官名,清置,为銮舆卫主官。《清史稿·职官四·銮舆卫》:“銮舆使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物与其班列。凡祭祀、朝会、时巡、大阅,帅所司供厥事。”参看“銮舆卫”。
官名。① 即“太中大夫”。②金、元、明文散官名。金、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明为第十六阶。金从四品上; 元从三品,宣授; 明从三品,加授。官名,即太中大夫,“大”通“太”。秦始置,汉、魏沿置,掌议论。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 “军中典官”。
即“太子前卫率”。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挖铜之事。喀喇沙尔、库尔勒及所属布尔古各设一人,秩七品。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长官,员一人,多省称为大宗伯,掌礼、乐、祭祀、天文历法、卜祝以及纶诰、著作等方面的事务。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春官府”。官名。北周
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 贞观十年(636)六月“魏徵罢为特进,知门下省事,参议朝章国典。”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刑部侍郎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