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雍正二年 (1724) 设。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又称“包衣营”) 组成。设掌印
官名,属大司农,为令之副,佐令掌京师库藏。参看“都内”条。
商朝所置教育机构。相当于周朝的“太学”。《礼记·王制》: “殷人养国老于右学。”郑玄注: “右学为大学,在王城西郊。”
官名。吐蕃官,小整事,与整事大相、副整事等共任国事。
即寸白军。
官署名。明、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明朝设十四处,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分别以运同、运副、运判司之。掌督查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清朝沿设,隶于都转盐运使或盐法道之下。
官名。见“同文寺”。
官名。明朝都察院置,正四品。详见“左佥都御史”。
指藩王、属国之王或节度使。《史记·五宗世家》:“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汉书·南粤》:“陆贾至,南粤王恐,乃顿首谢,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新唐书·兵志》:“昭宗以藩
官制用语。五代、宋朝军中各级统兵官统称。北宋初不序品位,不入杂压。徽宗政和四年(1114),始定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殿前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留后之上,马军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