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令
北洋政府规定,凡大总统对于官吏、上官对于属官的差委命令,称为委任令。
北洋政府规定,凡大总统对于官吏、上官对于属官的差委命令,称为委任令。
学校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于甘肃。宣德十年(1435)诏令于全国各卫分置,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职专教授生徒。学生为军生,军生中有廪膳生。其制与府、州、县学略同。
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官名。即工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工部侍郎”条。
官名。清末礼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置。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佐尚书、侍郎奉行典礼,审议各司重要事务,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宣统三年 (1911)礼部改典礼院,遂省。
官名。元朝置,为太府监长官,员六人,正三品。官名。元太府监的长官,秩正三品,员额六人。参见“太府监”。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三年(782)置,以江淮盐铁使、太常少卿包佶充任,与汴西两税使总天下山泽之利。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为礼制局属官,掌讨论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制度沿革。宣和二年(1120)罢。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官名。清末各省劝业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邮传部考查。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大员特办者除外)。设公所为衙署。
宋朝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又称吏部黄甲榜。每殿试毕,吏部颁之,开具合格人姓名、甲次、名次、所注授差遣。宋代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由吏部根据殿试录取者的姓名、甲次、名次,分别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