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蒙古事侍卫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设于顺治(1644—1661)初,奏事处成立后,改隶奏事处。共六人,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设于顺治(1644—1661)初,奏事处成立后,改隶奏事处。共六人,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田产税务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五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三人。
官署名。辽于大小部族均置详稳司,称为某部族详稳司,属北面部族官,掌本部族兵马之事。大部族详稳司设官有某部族详稳、某部族都监、某部族将军、某部族小将军。小部族详稳司设有详稳。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是岁,李宪自称天子。西州大将军隗嚣奉奏。”注:“时邓禹承制命嚣为西州大将军,专制凉州、朔方事。”《后汉书·隗嚣传》:“遣使持节命(隗嚣)为西
官名。秦置治粟内史,掌国家钱谷财货等财政收支、汉初沿置,至景帝后元年 (前143)更名大农令。省称“大农”。秩中二千石,有两丞。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
官名,汉置,为县属小吏,设在乡间的亭,称乡亭或野亭,设在城内或城厢的亭,称都亭,掌治理民事、主捕盗贼,兼管停留旅客等。参看“亭长”条。县分职吏名。都亭之设始于汉,《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相如“素与临邛
官名。北魏置。掌管与南朝接壤地区少数民族的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①古代职位显要的高级官员。汉朝多指官秩二千石以上者。②官署名。大通太,即太官。战国秦、秦朝至三国皆置,详见“太官”。1、“大”音dà(1)高级官员的泛称。《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为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
官名。北魏前期王国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中。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宫中閤门之禁。设令、丞领司事。世宗大定二年(1162)改为局。参见“宫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