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本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之,不准盖印。然实际执行中并不十分严格。乾隆十三年(1748)以后废止使用,公、私事俱用题本。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之,不准盖印。然实际执行中并不十分严格。乾隆十三年(1748)以后废止使用,公、私事俱用题本。
官名。即太子右清道副率。
武官名。见“侍卫司”。
官署名。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庭,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总判司事。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为副长官,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正七品
分见“工部黄档房”、“宗人府黄档房”。
掌驿之吏名。北周置,见《周书·韦孝宽传》,掌驿传之事。北周时有驿路、传舍和村驿,官吏办理急事得驰传乘驿。驿将可通称驿帅,也就是驿司,胡三省《通鉴注》说:“驿司,掌驿之吏。”北周时称驿司为驿将,与烽长之
官名,宋置。宋朝的六部都设在尚书都省内,故设监门官,掌管六部的内部事物。官秩相当寺监或寺丞。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内饔之职,杀牲盛馔进食于王的时候,负责陈列鼎俎。北周取其意置司鼎俎中士,正二命;司鼎俎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
官名。南朝及北魏、北齐置之。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地位显要,在南朝宫廷政变中举足轻重。南朝梁时亦领兵出征。北魏时,以宗室任此职。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北齐
官名。战国以前已有。战国时县及县属各级长官多称啬夫。秦及魏、赵、韩、中山等国皆置。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国有田啬夫、仓啬夫、库啬夫、厩啬夫、皂啬夫、苑啬夫、亭啬夫、司空啬夫、漆园啬夫、采山啬夫,以及
官名。高昌置,为四镇将军及杂号将军之属,位长史、司马、门下校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