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事章京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亦称 “奏事官”。额设六人,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掌传递外廷章奏。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亦称 “奏事官”。额设六人,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掌传递外廷章奏。
官名。东汉置,属太常,秩六百石,领员吏四人,卫士十五人,职掌守高庙,案行扫除。官名,汉置,属太常,俸六百石,掌守庙、案行扫除。无丞;吏员四人,卫士十五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
战国时期称不法权臣。《韩非子·孤愤》:“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而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量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水部司”。
吏名。宋朝太常寺置,掌供办祭器等事务。吏员名。宋初置于光禄寺,掌膳食供应之事,员额十五人。元丰改制后废。
使职名。见“监中外官考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 改礼部为司宗, 遂改名“司宗旅下士”。职掌参见“礼部上士”。
官名,北魏置,又称八部大夫,简称八大人,又称八部帅,掌督其部耕种,改游牧生活为定居生活等。见《魏书·官氏志》,参看“八部大夫”条。武官名。为北魏部落兵八个将领的合称,其所部为中兵的组成部分。参见“中兵
官名。北魏置。《魏书·陆俟传》:“(陆)归弟尼,内侍校尉,东阳镇都将。”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左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 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坐左、右,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