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祀
官名。明朝置为太常寺属官。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祠祭署各置一人,从七品。掌典守神库,以时巡视而督其洒扫之事。南京太常寺亦置,天地坛,山川坛、耤田,祖陵,皇陵,孝陵,扬王坟,徐王坟各置一人,品秩与北京同。清朝沿置。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各一人,仍从七品。均以汉人充任。
官名。明朝置为太常寺属官。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祠祭署各置一人,从七品。掌典守神库,以时巡视而督其洒扫之事。南京太常寺亦置,天地坛,山川坛、耤田,祖陵,皇陵,孝陵,扬王坟,徐王坟各置一人,品秩与北京同。清朝沿置。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各一人,仍从七品。均以汉人充任。
官名。即金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珍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置,为军事参谋机关;其官有正使(协都统充)、副使(正参领充)等官,属陆军部。宣统元年,以立宪大纲皇帝统帅陆海军,别建军咨处,命具勒载涛等领之;设总务厅,置军咨使二人;分设四厅,各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监门府为左监门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上将军以前为长官。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 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
即罚款,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战国时秦国行施,其数额以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责任关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一般分为赀一盾、二盾、一甲、二甲四级。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爵位名。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豫王胡以晄初为丞相,后升护国侯,改封护天侯,又升豫王,称千岁,官阶为四等,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系衔为露师豫王,对外行文则冠以“真天命太平天国”七字。其办事机关称豫王府。
官名。秦置主爵中尉,掌列侯。入汉因之。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主爵都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右扶风。职掌全异,主内史右地 (京畿部分地区),有两丞,属官有掌畜令、丞,及右都水、铁官、厩、廱厨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 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置,掌疏黄河自卫州(治今河南汲县)至海口一段。设都大提举及勾当公事官。
官名。亦称“都水参军事”。两晋南北朝都水台属官。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改都水台为太舟卿,遂省。北齐亦不置。隋初复置,员三十人,正九品上,后省。参见“都水台”。官名。晋初于都水使者之下置参军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