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府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改辽阳府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军粮同知、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并掌宗室、觉罗官学。所辖地方初为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光绪 (1875—1908) 中增至五府、四厅、六州、二十六县。三十一年置行省,遂罢尹、丞,置知府。宣统元年 (1909) 省教佐各官。二年,省承德县。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改辽阳府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军粮同知、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并掌宗室、觉罗官学。所辖地方初为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光绪 (1875—1908) 中增至五府、四厅、六州、二十六县。三十一年置行省,遂罢尹、丞,置知府。宣统元年 (1909) 省教佐各官。二年,省承德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织彩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南朝梁置,管理太庙、小庙 (梁武帝肖衍生母非正室,肖衍于太庙外别立庙以奉其神主,称小庙) 日常事务的官员,属太常卿。位二班。官名,南朝梁武帝萧衍置,属太常卿,掌管太庙和小庙诸事。武帝萧衍的生母非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除授官职、差遣的一项规定。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地名,许申请迴避,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或临时更改官称。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掌东宫禁卫,从六品。隋朝罢。东宫武官名。南朝梁有东宫直前,胡颖曾任此职,见《陈书》。北齐置太子直前,属左右卫坊。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掌帐房处事。初名“帐房头目”,额设三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为七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三等侍卫衔,食六品俸。
官名合称,即郡守与县长(令)。汉制,县满万户的,其长官称令,不满万户者称长。见《后汉书·百官五·县》。《后汉书·循吏列传序》:“然建武、永平之间,吏事刻深,亟以谣言单辞,转易守长。”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南京吏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用作染料的草类植物。《周礼·地官》:“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
南宋忠义巡社职名。高宗建炎元年(1127),立诸路州府忠义巡社之法,令民自相团结。每十人为一甲,设甲长一人; 每五甲为一队,设队长一人; 每四队为一部,设部长一人; 每五部为一社,设社长、副社长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