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典录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专门学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名。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 (529)置,员十人。视五品。隶廷尉,掌复审御史检劾之案件。北齐设大理寺后,改“大理司直”。官名。北魏永安中御史中尉高穆奏置廷尉司直十人,位在正监上,专掌复核御史所弹劾之事。
官名,东汉末年置,为丞相之副,佐丞相行职事。丞相,掌佐天子处理政务。《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六年春正月,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丞相副,即副丞相。
满语官名。又作“美凌章京”。原称“梅勒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是称。汉名为副都统。参见“梅勒额真”、“副都统”。官名,清置,为八旗长官,初名梅勒章京(为满语),后改称副都统(为汉语)。《清史
参见“太常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太常少卿,北齐称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太常寺少卿二人,正四品上,祭祀宗庙时由其率太祝、斋郎安排香烛,整理揩拂神座与幕帐、迎送神主。举行祭礼时,与良
官名。见“兰台”。
官名。金朝属都水监,管辖东明,西佳、孟华、凌城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参见“大理寺左寺正”。
官名,周置,为六卿之一,掌军政军赋(邦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注:“师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邦礼,司马掌邦
① 宋朝职方、驾部、库部、都官、比部、司门、屯田、虞部、水部员外郎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佐理户部右曹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