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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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誊黄

    文书名。即诏书的刊刻颁行件。清制,诏书在天安门举行颁诏仪式后,由礼部官接领到部,照式刊刻,颁行全国。因以黄纸印刷,故名。

  • 校理官

    见“校理”。

  • 神乐所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置。设知所为主官,下设提点、协律郎、司乐等官。十九年,改称神乐署。

  • 勇爵

    爵位名。春秋时齐庄公置勇爵,《春秋左氏传·襄公二十一年》:“庄公为勇爵。”注:“设爵以命勇士。”

  • 胞人长丞

    官名。《礼记·祭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胞人掌宰割,以供应宫内的肉食。其主管为长及丞。隶属于少府。

  • 地方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 见“地方法院”。

  • 光禄寺典簿厅典簿

    官名。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明制有典簿二人,录事一人。清制有典簿满、汉各一人,经承一人,掌章奏文移。每年夏季。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汇缮支出酒、盐、米、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并掌本寺官员俸

  • 诸冶西道令

    官名。北齐置。参见“诸冶西道署”。

  • 典膳副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一人,初为从六品,后改从八品,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宾客及王、王妃膳食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 温泉汤监

    即温汤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