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予乐令丞
官名。西汉太常的属官有太乐令及丞,东汉改称大予乐令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掌伎乐。凡国祭祀,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据《汉官》所载,有“吏员二十五人,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官名。西汉太常的属官有太乐令及丞,东汉改称大予乐令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掌伎乐。凡国祭祀,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据《汉官》所载,有“吏员二十五人,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清代的地主武装,与保甲相辅而行,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征集壮丁,编制成团,用兵法训练,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
亦作禁固,禁止担任官职。被禁锢者或因犯罪,或因社会地位低贱,以及其它政治原因,终身禁止担任官职,非有诏令特许不得解除。西汉文帝时,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东汉安帝为严惩赃吏,遂增锢二世。永
学官名。见“广文馆”
官署名。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考试制度。明朝士子进入府、州、县儒学的考试制度。以每年一考,故名。又称“岁考”。考试由提学官主持,合格者方准入学,即由童生而成为生员(俗称秀才)。清制: 由各省学政巡回所属州、县主持,凡府、州、县学之
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佐职方中大夫、小职方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职方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
见“参谋”。(1)宋代军事幕职名。亦称参谋军事,为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招抚等使的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2)清末军职名。设于新军,掌协赞号令,
将军和相国合称。泛指高级文武官员。《墨子·法仪》: “虽至士之为将相者。”
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其地位次于管驾、管轮诸职。见“征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