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中正

大中正

官名。①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置中正,评定士族品第。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在郡中正之上设州大中正,核实郡中正所报的品、状,主管州内士族品第的评定,并有推举和罢免郡中正的权力(须经司徒府通过)。本官的设立是当时地方士族势力扩大的结果。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州大中正由司徒选授,本州内“乡品”二品的士族高门可以参预其推举,出任者皆为乡品二品的士族高门,许多家族世代相袭。北魏后期选授较滥,恩幸、阉宦亦有任此职者。北齐时规定州大中正须由京官担任,如官职调出京师,则不能担任此职。隋不置。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正月复置,以本州门望高者领之。太宗贞观(627—649)初罢。北魏时无品、无禄,但有罪时可当刑,北齐时州大中正视五品,唐朝无品秩。除州设大中正外,有时郡、国亦置大中正,位在小中正之上,并可推举小中正。参见“九品官人法”、“中正”。② 唐朝时渤海国中正台主官,员一人,比御史大夫,居司政(比仆射)下。见《新唐书·北狄传》。


官名。晋代称州的中正为大中正;北魏的郡中正偶亦称大中正。参见“州中正”、“郡中正”。

猜你喜欢

  • 邮传部右参议

    参见“邮传部左参议”。

  • 水曹

    官署名。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以掾领之。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相国等府置之,为诸曹之一,以掾、属领之。晋初不置,后或置或罢,改以参军主之。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以侍御史主之。南朝宋、梁、北魏、北齐诸

  • 五校

    参见“五校尉”。五校即五校尉。西汉时有八校尉,东汉省中垒校尉,只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入长水,虎贲并入射声。五校指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五校尉,属北军,俸比二千石,各掌本营宿卫兵;东汉禁卫军北

  • 太子左清道率府率

    官名。即太子左清道率。

  • 侍仪局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

  • 典牧都尉

    官名。西晋置,掌管马、牛的牧养。分设左、右、中,六品。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官名。晋朝有左、右、中典牧都尉,掌管牧畜方面的事物,属太仆。魏置典牧都尉,

  • 论茞扈莽

    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 乌什办事大臣

    官名。清初置乌什副都统,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改设乌什办事大臣,掌乌什回城事务,兼管赛喇木拜城。属官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

  • 三旗庄头处

    官署名。全称“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又名“钱粮衙门”。雍正元年 (1723) 设,初名“管理三旗纳银庄”,后改称“三旗庄头处”。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所属庄

  • 岚州监牧使

    使职名。唐朝置于岚州(今山西省岚县),辖楼烦、玄池、天池三牧监,管理该地区畜牧业。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前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