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与
官名,掌爵禄。《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以代大与汉王三年降,为雁门守。”注:“师古曰:大与,主爵禄之官。”
官名,掌爵禄。《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以代大与汉王三年降,为雁门守。”注:“师古曰:大与,主爵禄之官。”
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还有临时特察之制。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一般地察举非法、冤狱和教化,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在河渠之地,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掌庆礼奉表、文武官及外使朝见辞谢引导序班,以及勘箭等事。设閤门使、副使等职。金亦在閤门司设东上閤门使,掌签判閤事。初置二员,秩正五品。明昌六年(1191) 减一员,改从五品。
即“删定郎”。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
官署名。南北朝时代,州有少数民族者,刺史除带将军置军府外,又带护蛮校尉等名号,置校尉府。如会稽、丹阳、吴郡、吴兴、琅邪、高阳、宣城、东阳、江夏、竟陵、巴东、建平、武陵、广兴等郡都是如此。其刺史的僚佐共
西汉时匈奴王名。《汉书·卫青霍去病传》:“得单于单桓、酋涂王,及相国、都尉以众降下者二千五百人。”
西周晚期所称南方诸侯的伯长。《驹父盨铭》: “南仲邦父命驹父即南诸侯率高父,见南淮夷。”
官名。西周置。 见《从盨铭》。参与土地宅邑的交付事宜。职位大小与具体职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