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宗正司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今河南洛阳), 各置敦宗院。 掌外居宗室之事, 设知宗、员各一人,选宗室之贤者充任。又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二人任丞、主簿。大观三年 (1109) 罢,政和二年(1112)复置。南宋初,南外移镇江,西外移扬州。后屡经迁徙,南外移至泉州,西外移至福州。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今河南洛阳), 各置敦宗院。 掌外居宗室之事, 设知宗、员各一人,选宗室之贤者充任。又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二人任丞、主簿。大观三年 (1109) 罢,政和二年(1112)复置。南宋初,南外移镇江,西外移扬州。后屡经迁徙,南外移至泉州,西外移至福州。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巡察西南路边界部族事。置将军、巡边官。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荐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高等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荐任官经铨
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侍郎以下的左、右丞和左、右参议之统称。主要职掌为拟订、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在各部尚书、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统称丞参;负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团的副长官,由中校或少校充任。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置,以参知政事兼任,掌提领措置财用,创收总制钱。其官署为总制使司,或称总制司。六年罢。官名。北宋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铜炮。
战国秦国称在军队中担任职务的官吏。《商君书·境内》: “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故爵上造,就为簪袅。”
官秩等级。汉朝置,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置。西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郎官,及县长、县丞、尉,秩三百石。东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属吏、小县县长及侯国相也为三百石,月俸四十斛。南朝宋制,公府诸曹掾(除东、西曹)秩禄同。
匈奴官名。屠耆为匈奴语“贤”,汉人因称左贤王,为单于手下最高官职。匈奴尚左,故常以太子任之。一般统率万余骑,居单于东方,最为大国。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属,以管理辖地
禁军名。(1)唐置。龙朔二年(公元662年)高宗在玄武门左右屯营的基础上,加上选取的府兵越骑、步射组成左右羽林军。其职官的设置与诸卫相似,有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