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奏事处
见“奏事处”。
见“奏事处”。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水州、隆萃、大牧、遂宁四苑,苑设圉长一人,
官名。① 曲氏高昌国所置官。② “咨议参军”省称。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虎贲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普通学科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署名。西汉属太仆,有长、丞主之,掌舆马。东汉省。官署机构名,西汉置,属太仆,掌养御马。其长官称监长,副长官称监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承华五监长丞。
官名。西汉于河西六郡置牧师苑,设令主之,属太仆,各有三丞,职掌养马。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太仆,掌在边郡养牧马匹。《汉书·百官公卿表》:“又边郡六牧师菀令,各三丞。”师古注说:“《汉官仪》云,牧师诸
传说夏、商、周的养老制度。视年令加以分划。《礼记·王制》: “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
官名。春秋置。掌监督市场物价。《庄子·知北游》:“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王先谦集解: “监市,市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