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外交部

外交部

官署名。民国置,管国际交涉、在外侨民、居留外国人、及中外商业等事务。初设总务厅、政务司、通商司、交际司、条约司;后改置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其长官初称总长、次长;后称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


官署名。清末设外务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称外交部,管理外国交涉及关于外人事务,并在外侨民事,保护在外商业,监督外交官及领事。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秘书长。部内除由秘书长主管的秘书处之外,分设外政、商务、编译、庶务四司,各司除司长外有佥事、主事、录事各职。部的直辖单位有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捕获裁判所。北洋政府沿设,职掌同上,设总长、次长、参事。部内除总务厅外,民国元年(1912年)设交际、外政、通商、庶政四司,次年设政务、通商、交际三司,民国十一年(公元1921年)又增条约司,各司设司长一人,佥事多至八人,主事若干人。部的直辖机关有驻外公使馆、领事馆;各省交涉署;太平洋会议筹备处、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督办鲁案善后事宜公署;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法权讨论委员会、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中俄会议委员会。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外交部初分局,后分科,最后分司办事。其隶属关系,初直隶于国民政府,行政院成立后,改隶行政院。管理国际交涉及关于在外侨民、居留外人、中外商业之一切事务。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外交部分为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复更组织分为总务、亚东、亚西、欧州、美州、条约、情报七司。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 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参事二至四人,撰拟、审核本部的法案、命令;秘书六至八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务;司长七人,分掌各司事务;科长二十至三十五人,科员一百人至一百六十人,承长官之命,办理各科事务;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分掌会计、统计事务;因事务上之必要时,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又增设礼宾司。部的直属机关有驻外各大使馆等。

猜你喜欢

  • 堆章京

    即“纛章京”。

  • 直龙

    直龙图阁简称。

  • 小司马

    官名。① 《周礼》夏官大司马副佐。中大夫爵。职掌参见“大司马”。一说为周朝置。②西魏、北周置。夏官府“小司马上大夫”省称。员二人,正六命。协助大司马卿管理全国军务。详“小司马上大夫”。官名。周设此官,

  • 太师

    官名。①西周始置,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相传周初与太傅、太保并号三公。《尚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春秋沿置,辅导君王,执掌国政,督师征伐。战国后废。西汉平帝元

  • 主爵

    ①官署名。即主爵曹。北齐为吏部三曹之一,掌封爵事,置郎中一员。隋朝置为吏部四曹(司)之一,设侍郎、员外郎各一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侍郎为郎,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郎为郎中

  • 弓手

    地方治安军之一,亦称弓兵。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

  • 鳌禁

    官署名。宋置,掌管文翰,实际是翰林学士特命入禁中起草重要诏书的地方。因其设在禁中,故称鳌禁。宋朝陆游《剑南诗稿·送钱仲耕修撰》:“儤直公看鳌禁月,倦游我梦镜湖秋。”参看《宋史·职官二·翰林学士院》。

  • 中尚食局典御

    官名。北齐设中尚食局,属中侍中省。掌供御食饮。设典御、丞各二人,监四人。

  • 金部郎官

    金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 南京内府二十四衙门

    官署名。明朝南京宦官衙门的统称。即指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留置于南京的原宦官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