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五代设置,为马步院的主官,见“马步院”。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置一员,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
金代部族军之一。由奚人、遥辇等九猛安组成。分徙于咸平、东京、临潢、泰州、山西、河东、滨、棣及西北、西南二路之境。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从五品,奏补。为典簿厅之长,总理文牍、会计及一切庶务,并监督簿以下各官。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官名。北魏置,见“起居令史”。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专掌稽查坛庙警卫,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交查要件。设总办、会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帮办二人,协助办事;委员三十四人,分理本处事务。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八品。
官名,属五威将,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每一将又置前后左右中五帅,衣冠车服驾马,各如其方面色数。将持节,帅持幢,将称太一之使,帅称五帝之使,分行四方班符命;凡更名者,无论王侯属国,
官署名。十六国后燕置,掌管少数民族事务。《资治通鉴·东晋安帝隆安四年(400)》: “(十二月)壬辰,燕主(慕容)盛立燕台,统诸部杂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