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地方法院院长

地方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 见“地方法院”。

猜你喜欢

  • 巡绰

    官名。又称“巡绰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由兵部委派,负责管理号军,维持考场纪律。

  • 右神策军统军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 西上閤门使

    官名。唐玄宗前后置,以宦官充任,掌供奉朝会,赞引亲王、宰相、百官、蕃客朝见辞谢等。五代后梁沿置。其后,渐以安排武臣,无职掌。宋因之,属横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太祖乾德二年 (964)

  • 内侍殿头

    官名。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位在内西头供奉官下、内侍高品上。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官名,改右侍禁。金章宗泰和二年 (1202) 复置为内侍

  • 公务员的纪律

    公务员工作的纪律规定。国民党政府制定,亦称公务员的义务。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该法于1942年12月与1947年6月两次修正)的规定,公务员须遵守以下各

  • 警学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学堂,巡警教练,派遣警务留学生,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 执法左刺奸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 寓公

    古诸侯失国寄寓别国者泛称。《礼记·郊特性》: “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后亦以称仕宦之寄寓它乡者。

  • 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

    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儒学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均许应诏对策。

  • 参卿

    参卿不是官名,是对参军、参谋的敬称;《全唐诗》十耿《送绛州郭参军》:“人传府公政记室有参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