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馆监修
官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置,监修民国历史,由国务总理兼领,地位在馆长之上。参见“国史馆”。
官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置,监修民国历史,由国务总理兼领,地位在馆长之上。参见“国史馆”。
西夏军队职官。在行主之下,权正首领之上。分步、马两种。指高级军官。《晋书·刘琨传》:“每见将佐,发言慷慨。”
官名。① 帝陵次官。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隋朝沿置,一员,从九品。唐朝初为从九品,高宗永徽二年(651)加为从七品上,玄宗开元(713—741)间省,天宝十三载 (754)改献
官名。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员二人,正六品。
官吏合称。相臣:指国相,或指国相及其他大臣。吏人:指长官的属官吏员。故“相臣吏人”犹言“国相及其他官吏。”相:指王国之相。《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楚王刘英》:“建初二年,肃宗封英子种楚侯,五弟皆为列侯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主猪的饲养、繁殖。正二命。下设典彘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清末度支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所属事宜。宣统三年(1911)改大臣。官名。清末设,为度支部的长官。见“度支部”。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要塞砲兵、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要塞砲兵、工兵之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勘查建筑台垒,划分台垒区域。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有关机要电务事项。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秘书二人,科长二人,视察四人,科员二十人,雇员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