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检阅官
官名。金国史院置,从九品,掌修国史,地位在编修官之下。
官名。金国史院置,从九品,掌修国史,地位在编修官之下。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集贤殿修撰置,为贴职,从六品。官名。宋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官名合称,即丞和掾。丞指郡丞,为郡的副长官,佐郡守治郡;掾指诸曹长官,各掌其曹事。《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治迹。”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器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西汉时太后居长乐宫,号“东宫”,故太后称制或参预朝政时亦称太后所居为东朝。《史记·魏其武安列传》: “东朝廷辩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东朝,太后朝也。”太后朝。西汉时太后居长乐宫,又称东宫。太后称制
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
文书名。即诰命之俗称。
官名,汉置,掌代行京兆尹之职事。京兆尹,武帝太初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掌治京师,属官有长安市、厨两长丞、都水、铁官两长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汉书·赵广汉传》:“以治行尤异,迁京辅都尉,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承办机要,考核厅员,支配长警、编存文牍,收发经费,统计报告各事。设参事一人,正五品,承厅丞指挥,管理本处一切事务。下设警事、机要、文牍、支应、统计五股办理各种事务。各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初制,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乾隆 (1736—1795) 以后陆续规定,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
春秋时期称受天子之命得以自置官吏治理家邑的卿大夫。《左传·襄公十八年》:“其官臣偃实先后之。”杨伯峻注:“官臣,据《周礼·大宗伯》‘六命赐官’郑玄注,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者为官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