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使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后,宋、辽之间不断通使,如正旦使、生辰使等,双方使臣各带国书,故称国信使。
官名。宋辽与宋金之间一般聘问往来或有求于对方者,称国信使。辽称礼信使。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后,宋、辽之间不断通使,如正旦使、生辰使等,双方使臣各带国书,故称国信使。
官名。宋辽与宋金之间一般聘问往来或有求于对方者,称国信使。辽称礼信使。
见“把总”②。
官名合称。唐朝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长官,各设一员,从二品,亲王为之,别以长史为尹,通判府务。宋朝开封府、应天府、次府皆置为长官,亲王为之,不常置,多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行其事,北宋前期亦为二品。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户曹参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县府属官,专掌搜荐人士。见《梁书·武帝纪》。官名。梁置,掌搜荐。《梁书武帝纪中》:“诏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
官名。即内史令,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令,三年改中书令。官名。见“内史省”。
官类名。唐代以洛阳为东都,皇帝常领百官居此。皇帝不在洛阳时则置留守,而各中央官署往往仍空存其名,于是常以贬降或闲废的官员安置在此,名为分司官。一般是只领俸而不任事,只有分司御史才有部分实际职务。
官名。清置,简称提刑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等,详见“提刑按察使”条、《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见“国信所”。官署名。宋置,见“往来国信所”。
官名。见“审官院”。
“直兵曹”或“直兵参军”省称。